近期,部分沿海地區出現圍村收費現象,即村委會或物業方對租戶額外收取管理費、衛生費或停車費等費用,導致租戶因成本上升而搬離。這一做法引發社會關注,涉及住宿服務領域的法律問題需從多個層面分析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相關規定,租賃合同是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法律基礎。若圍村收費屬于新增費用,且未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,租戶有權拒絕支付。合同雙方應遵循自愿、公平原則,單方面增加費用可能構成違約。
對于住宿服務,地方政府往往出臺物業管理條例或出租屋管理規定。例如,許多城市要求出租房屋需符合安全、衛生標準,收費項目應公開透明。如果圍村收費未經公示或批準,可能違反地方行政法規,租戶可向住房保障部門投訴。
租戶權益保護方面,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適用于住宿服務,強調經營者不得強制交易或亂收費。若圍村收費導致租戶被迫搬離,涉及居住權受損,租戶可尋求法律救濟,如要求賠償或解除合同。
圍村收費需以合同和法律為依據,各方應協商解決爭議,地方政府也應加強監管,確保住宿服務市場的公平與穩定。租戶在遇到類似問題時,應及時保留證據,咨詢專業法律人士,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